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针对鸿茅药酒发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鸿茅药酒有关况回答记者提问》二篇文章,具体转载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监〔〕8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中医治疗白癜风方法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