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宝宝吃的东西,国药准字保健食品普通

昨晚我们的育儿群内聊起来给宝宝补钙的问题,宝妈们说,去孕婴店导购们推荐了很多种,但是我们该不该买?该买哪种呢?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了一个多小时,以群主秘书的个人见解,给大家说了好几种东西,说了好几个“准”字,但这几个字到底什么意思呢?今天,我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我们先来区分一下定义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3.普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二、国家对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生产批准、经营销售,是怎么规定的?

1.药品:国药准字。所有产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凡是批准文号标示“国药准字××××××”的产品为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

(1)国产药品国药准字H(Z、S)+8位数字,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药品《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8位数字,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3)进口药品分包装国药准字J+8位数字。

(4)进口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8位数字,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保健食品:从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的批准文号分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年10月以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批准文号分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3.普通食品:一般食品没有批准文号,其产品外包装只标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safety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与qualitystandard(“质量标准”)的含义也不同。

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

三、功能

1)药品:是以人为使用对象,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有规定的适用症、用法和用量要求;从使用方法上说:除外观,患者无法辨认其内在质量,许多药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选择决定。同时,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时间、适合人群、副作用、不良反应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使用效果,误用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此外,保健食品仅口服使用,而药品可以注射、涂抹等途径使用。药品一般需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建议辨证施治,保证用药安全。

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做广告!!

非处方药广告规定

非处方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还需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禁忌症、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广告主名称。

2)保健食品

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的27项功能

1、增强免疫力2、辅助降血脂3、辅助降血糖4、抗氧化5、辅助改善记忆用6、缓解视疲劳7、促进排铅8、清咽9、辅助降血压10、改善睡眠11、促进泌乳12、缓解体力疲劳13、提高缺氧耐受力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5、减脂16、改善生长发育17、增加骨密度18、改善营养性贫血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20、祛痤疮21、祛黄褐斑22、改善皮肤水份23、改善皮肤油份24、调节肠道菌群25、促进消化26、通便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注:任何超出以上27项功能的夸大保健品宣传都是不合法的!

3)普通食品

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颁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国家质检总局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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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nd-

義锋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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