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铭江
联合资信工商一部
摘要目前,中国医药流通行业整体规模保持增长趋势,虽然近几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增速有所下滑,但仍维持高于当期GDP的增速,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全国已经形成了四家全国性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及多家区域性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的基本竞争格局。
从外部宏观环境来看,中国人均医疗卫生支出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未来人口结构的必然发展趋势,加上国家城镇化政策的不断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等多种因素使得医药流通行业长期以来维持高景气度,行业发展水平逐步走向国际化。从行业内部发展来看,医药流通企业普遍存在下游话语权较弱,盈利模式单一,盈利空间收窄,货款回收周期长,债务规模持续扩大,短期偿债压力增加等问题,但发行主体多为中央及地方国企,且基本都是上市公司,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良好,整体违约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短期来看,随着年“两票制”等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密集发布,企业长久以来形成的经营模式将被彻底改变,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并协调上下游资源以应对外部突变的环境。中长期来看,目前的行业格局将被重塑,未来若干年兼并、收购将成为常态,行业资源向龙头企业聚拢,行业集中度持续上升,产业结构也随之不断优化。
一、医药流通行业概况1、行业概述
医药流通是指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经销商以及终端客户,通过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差价及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货物,然后批发给下游经销商,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作为医药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的主体,医药流通企业通过交易差价及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通过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大大降低医药流通环节的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了人民的用药需求,有巨大的社会效益。
2、经营模式
医药流通企业的主要商业运营模式分为两大类——医药批发和医药零售;其中医药批发又可细分为:①纯销模式(医院销售),指医药流通企业医院(第一终端,主要指医院);②商业调拨,指医药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其他流通企业,如其他医药分销商等;③快批(又称快配),指针对城乡交界处和农村市场的第三终端进行销售。医药零售可分为单体零售和连锁零售,其中连锁零售分为:①直营连锁,指连锁药店企业的门店均由连锁药店企业全资或控股开设,实现采购、物流配送、品牌标识、信息系统、门店管理等各方面的统一管理;②加盟连锁,指特许经营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品和经营模式等以加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经营者统一的业务运营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
医药流通企业主要有3种盈利来源:药品差价费(纯医院终端配送业务)、厂家促销和返利费(部分批发配送业务和几乎全部纯销配送业务)和配送费等。现阶段大部分的医药流通企业依靠这三种盈利模式,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并没有体现出医药流通企业的独特价值。近年来一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如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新的盈利模式创新和转型,通过提供一些个性化的服务(医院定标、帮助企业投标、为上游企业提供药品流通和库存数据、为医院提供院内药品流通和管理、药房改造和托管、库房改造和托管等),整合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来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3、上下游产业链
上游医药制造业
医药流通企业上游主要是医药制造企业,目前国内医药制造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上游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作为中游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一定选择权,能降低对上游供应商的依赖程度,进而降低采购成本。但具有优势医药品种的医药制造企业,在选择配送商(医药流通企业)方面也有一定强势地位,具有完善的销售渠道网络,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服务的医药流通企业将成为首选。医药零售企业上游除了医药制造企业之外,还包括一些医药分销企业,医药分销是医药零售最主要的供应渠道。
下游终端
下游客户:医药批发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药零售企业和终端医疗机构,其中以医疗机构为主;医药零售企业,直接将药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医药流通所处行业的下游行业为药品销售终端,主要分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类,医院、诊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零售药店等。在中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医院销售的药品占中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的60%~70%,医院在购销两端均处于强势地位。
总体看,由于目前的医疗体制及产业链格局,医药流通企业在下游的话语权相对较弱。
二、行业运行状况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加上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多重因素作用下,居民个人卫生消费的需求不断提高,随之带来药品需求的不断上升。年以来,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快速增长,其中至年增速均在20%以上,年开始,行业销售额增速开始趋缓,但增速仍高于中国GDP增速。根据商务部年6月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运行统计报告”),年中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略有回升。全国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亿元,同比增长10.4%,增幅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亿元,同比增长9.5%,增幅上升0.9个百分点。从销售品类来看,西药类销售占74.4%,中成药类占15.0%,中药材类占3.0%,医疗器械类占3.3%,化学试剂类占1.2%,玻璃仪器类占0.1%,其他类占3.0%。
从企业效益方面来看,~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年均增幅15.21%。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同比增长10.84%,增幅同比有所放缓;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长10.9%,增幅上升0.3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7.0%,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平均费用率5.2%,同比下滑0.2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1.8%,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净利润率1.5%,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从销售渠道分类来看,以终端销售为主,医疗机构销售占比高。年对生产企业销售额60亿元,占销售总额的0.3%;对批发企业销售额亿元,占销售总额的40.9%,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对终端销售额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8.8%,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疗机构销售额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71.0%;对零售终端和居民零售销售额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29.0%。
从销售区域来看,集中在华东、华北和中南三大区域。年全国六大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华东37.4%、华北16.2%、中南23.7%、西南13.0%、东北5.1%、西北4.6%。其中,华东、华北、中南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到全国销售总额的77.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年销售额居前10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川、云南。上述省市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4.2%,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
近年来,医药流通行业整体规模保持快速增长,行业运行良好。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推行以及产业升级,药品流通行业面临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的考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三、行业竞争格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家,下辖门店家;零售单体药店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家。目前,整个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减少流通企业数量,加快行业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成为医药流通行业发展及相关医改政策的一个基本方向。
1、医药批发
(1)医药批发行业竞争格局
过去五年,国内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持续提高。前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比重持续上升,过去5年年均增长1.38个百分点。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运行统计报告,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0.9%;其中,四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7.4%。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位同比增长14.0%;其中,四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2%。根据商务部年12月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到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加上目前各项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药品批发行业整合进一步加快。
医药批发企业按照业务区域可以划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医药批发企业(部分企业带有医药零售业务)。目前,全国有四家全国性医药批发企业龙头,各个地区又存在一家或者多家区域性龙头企业。
(2)四家全国性医药批发龙头企业: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集团”),依托其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拥有全国最大的药品分销网络,主要销售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和药材饮片等,销售规模连续数年在全国医药流通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一。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依托其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作为医药流通的经营主体,在全国30个重点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络,在年度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第二。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在年度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第三,覆盖全国20个重点省市,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和华南区域。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医药流通企业,其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国内70%以上的行政区域,并与超过10万家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上述4家公司均为集团公司,业务板块以医药批发业务为主。年医药流通板块毛利率基本维持在6.33~7.57%,整体营业利润率受其他高毛利板块的影响维持在较高水平(7.63~15.31%)。九州通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民营医药流通企业,拥有较为独特的快批模式——主要供应第三终端等基层医疗市场,业务专注于医药流通,因此与三大巨头相比收入规模较小,由于九州通医药工业板块收入占比小且毛利率相对较低,使得其整体营业利润率低于其他3家(为7.63%)。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营销网络的建设和物流配送能力不仅影响目前行业的竞争格局,在行业加速整合阶段,庞大且高效的营销网络和物流配套将是决定医药流通企业未来行业地位的决定因素之一。
中国医药集团的营销网络按照全国及省级两级集中采购体系建设。截至年底,中国医药集团在北京、上海、广州及西安建立了4个枢纽,省级物流中心38个,地市级物流网点个,零售物流网点24个,总网点个。物流中心拥有先进的仓储条件,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各个区域的药品进行统一调配。此外,中国医药集团还会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包括供应商解决方案、网上产品订购、存货追踪与管理、分销中心管理及供应链管理顾问服务等供应链增值服务。截至年3月底,中国医药集团直销客户已覆盖全国家医院,此外还拥有其他分销商客户家及零售药店家。
华润医药控股旗下医药流通经营主体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是北京市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拥有7.7万平方米经营场所,北京地区有9万平方米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承担了包括北京14个区县的基药配送,还承担了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江苏等区域共计个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社区、新农合配送。
上海医药已形成以华东、华北、华南三大区域为核心的全国性分销网络,覆盖20个省市及自治区及各类医疗机构超过2.5万家,医药零售分布在16个省市区,总数达多家,年上海医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8亿元,主要用于GMP改造及医药物流建设,在完善北京、上海等全国物流基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华东、华中和华南区域物流中心的建设,是全国首家国家级医药物流服务业标准化企业。
九州通先后在湖北、北京、河南、上海、广东、福建、江苏等地投资设立30家省级医药物流中心和54家地市级物流中心,截至年底,九州通已经布局了84个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拥有零售药店家(含加盟店)。
(3)区域性医药批发龙头企业:
区域性医药流通(以医药批发为主)公司包括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的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的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目前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推进及行业竞争压力加大,区域性的医药流通企业开始纷纷整合当地医药流通资源,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巩固自身竞争力。
总体看,随着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行业内兼并重组现象将成为常态,目前全国已经形成四家全国性龙头和多家区域性龙头企业为格局的行业生态,由于前四家在规模体量、营销网络建设、上游药品和下游客户资源的控制力度上与其他区域性龙头企业有绝对性差距,区域性龙头短期内很难赶超四家全国性龙头企业,未来“4+N”模式将成为行业基本格局。
2、医药零售
近几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增长放缓、药品零加成政策的逐步推广削弱了药店价格优势、药品价格持续下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面临经营成本持续上涨压力,医院药房社会化低于预期、医药电商快速增长挤压市场空间等原因,使得药店传统业务增长空间收窄,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增长持续放缓,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增速回落至10%以下,增幅为9.10%,年进一步降至8.6%。年,随着国家各项医改政策及健康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药品零售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运行统计报告,年销售额前位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总数为家,占全国零售药店门店总数的12.20%;年前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零售市场总额的29.10%,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7家全国龙头企业的销售总额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12.9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14家区域零售连锁企业的销售总额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7.90%,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较上年略有提升,区域零售企业市场占有率略有下降,整体来看,行业集中度继续上升。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中(《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来看,目前行业竞争格局与规划仍有较大距离,未来集中度提升空间广阔。
医药零售企业按照业务区域可以划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医药零售企业,行业内的企业如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大药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都属于全国性的医药零售企业;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大药房”)等属于区域性医药零售龙头企业。
过去10年,全国零售药店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年均增幅18.39%,其中零售连锁门店和零售单体药店数量有升有降。年以后开始出现分化,年以前零售连锁企业总体发展较为缓慢:一是来源于医疗机构的处方少和医保定点药店少的局面仍未改善;二是医保覆盖面扩大、报销比例提高,医院就诊开药,零售药店客流减少;三是一些地方相继下达“限售令”、“禁售令”,限制医保定点药店开展多元化经营。此外,零售药店还面临房租、人力、物流等经营成本快速上涨的压力。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部分零售企业纷纷开始抱团。
年以后,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医药零售行业毛利率持续受到挤压,零售单体药店由于在投融资和运营方面缺乏竞争力,导致门店数量开始下滑。与此同时,通过资本运作寻求发展的企业越来越多,一批药品零售企业(包括一心堂、益丰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等)成功上市,通过资本平台融资进行资源整合不断增强竞争力。随着行业兼并重组的持续进行,零售连锁药店门店数量呈加速上升趋势。年6月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版“GSP”)出台,新版GSP在软硬件方面对企业经营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大幅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单体药店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将逐步被收购或者退出市场,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与连锁率将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呈现强者愈强态势。~年,零售连锁门店数量以年均15.88%的增幅持续增长,而零售单体门店数量年均降幅达5.30%(一部分由于缺乏竞争力退出市场,一部分被大型连锁零售药企收购)。同期,零售连锁率自年开始加速上升,从年的36.01%增长至年的45.73%。截至年11月底,零售连锁率已达到49.40%。
医药零售行业竞争越发激烈,加上政策的引导,中国以前小、散、乱的零售药店格局正快速向规模化、品牌化的趋势发展。美国前三家医药连锁企业合计占有市场90%以上份额(年,美国前三大连锁药店市场占比分别为CVS50.60%、Walgreens28.40%、RiteAid10.40%),日本前十家连锁药店的集中度也达到60%以上。中国的药店集中度还很低,截至年底,中国前3家药店龙头的集中度为8%,前6家为12.90%,相比海外成熟市场,中国药店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年及“十三五”期间,借力资本市场,全国范围将逐渐产生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和一大批全国性、区域性大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而且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药品流通企业将明显增多。此外,国际性药品流通企业进入中国的步伐在加快,国际竞争国内化局面已经形成。
总体看,经过多年发展,医药流通行业规模不断增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经过行业内大量兼并重组后,目前中国医药流通市场已经形成了四家全国性医药流通巨头,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地方割据的竞争格局。未来,政策层面的引导及鼓励加上外部环境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升。
四、行业政策从整个政策层面来看,近几年围绕“医改”为中心的相关政策呈现出发布密集、覆盖广、开始往基层下沉等特点。
1、中国医药商业行业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政策
2、“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可视为生产企业情况如下:1、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2、境内外药品国内总代理(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安徽、河北、陕西、青海只限于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代为销售药品的。经营企业如需委托其他营企业进行配送的,必须提供药品调货单,相互之间不得发生购销行为。
(1)两票制行业政策
年1月17日,卫生部、发改委、药监局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关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中指出:“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大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意见的发布使得改革医药流通行业在国家政策层面有了支持。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两票制”,“两票制”改革开始提速。年1月11日,国务院、卫计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要逐步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年在全国全面推开”,标志着“两票制”正式落地。
“多票制”
在实施“两票制”改革之前,医药流通行业普遍实施“多票制”。“多票制”主要指一些医药生产企业故意压低药品出厂的发票价格,俗称“低开”,通过过票公司出具高价的税票(“高开”)后流入终端市场(由于税率不同,过票公司通过高开税票偷税获得的利润与上下游厂家分利)。由于中间代理商(主要指医药流通企业)众多,层层加价盘剥,每一个经销环节都会开具一次发票,故称为“多票制”。药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底价招商”模式(目前80%以上的国内厂家采用低开票)。简单来说,多票制的实施中,药品生产企业与代理商合作模式:药品生产企业只负责生产(药品生产企业一般都是先款后货,需要代理商垫资),渠道建设和终端销售由医药商业公司完成,代理商收入来源自销售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很多药品生产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资金实力有限,不具有销售渠道的建设能力及下游终端客户资源的控制力,无法承担较大的管理、财务成本,所以很多都采取底价招商模式。
“两票制”
两票制实施后,医药流通的中间环节减少,整个环节只能开具两次发票,药品价格透明化,过票公司无生存空间(两票制+营改增等政策的综合实施,使得商业公司过票不再具有税收优势,各环节加价都会缴纳增值税),同时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调拨业务也将大幅减少。以前作为行业主流的“底价招商”模式逐步被淘汰,“佣金招商”模式将成为主流(短期内,很多制药企业无法使用底价招商模式,但是又无法自建销售网络,于是采取佣金代理模式以应对政策变化),佣金招商模式简单来讲就是药品生产企业向医药流通企业(代理商)支付销售提成佣金的形式与之合作。由于需要向代理商支付相关“佣金”,药品生产企业需要高开发票,高开票与底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一部分用于缴纳税费,一部分返还给代理商,成为代理商的利润和运作成本,返还部分就是“佣金”。在“高开”模式下,药品生产企业掌握了代理商的利润,将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权,药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的合作也将更加紧密(比如,新的合作模式下,药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需要就药价的市场信息、物流信息和资金等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双方利益)。
截至年11月底,全国共有合计27个省份开始执行两票制。随着两票制相关政策逐步颁布,从年开始,两票制在全国各省的落地开始加速,年12月30日预计还有江苏、河南和西藏正式实施两票制,年预计有26个省份开始执行两票制,年可称为两票制全国落地元年。
(2)“两票制”的实施作用
行业将被重塑,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两票制实施以后,作为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都会增加,在选择医药流通企业作为合作商时,除了考虑成本外,还要考虑流通企业自身渠道建设情况及经营资质(中国采取药品经营准入制度,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外,还需要经营药品流通的企业获得GSP认证,新版的GSP于年6月正式实施,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的信息化仓储、冷链管理、设备验证、执业药师配备等各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缺乏资质和销售渠道的流通企业将被淘汰,其他具有一定销售渠道和终端客户资源的企业将被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大型流通企业兼并收购,整个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中期来看,药品流通行业整合大潮即将来临,龙头企业将持续受益。长期来看,药品流通行业将形成以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为主的竞争格局。年11月15日,上海医药发出公告,拟以5.57亿美元现金收购康德乐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康德乐马来西亚%股权,康德乐马来西亚主要子公司康德乐中国在中国医药流通领域规模领先,其分销业务规模位居全国第八,此次收购将进一步扩大上海医药在医药流通领域的规模并提升其在进口产品代理和国际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
药品流通更加透明化
两票制的实施,由于缺少中间的多层代理及过票公司,药品流通过程中发票、药品是一体化管理,加价更加透明化,药品价格和制造企业信息有源可查,劣质、假冒药品更加难以生存,有利于药品质量的提升。
调拨业务将大幅下降
根据两票制的规定,医药流通企业之间的调拨在中标企业为进口品种总代理的情况下才能算作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内部之间的调拨不可视为一票,上述措施将使得调拨业务出现大幅下降。随着两票制在全国各省持续落地,医药流通企业调拨业务短期内将产生较大影响,拖累其在医药流通业务的收入增速,但调拨业务属于低毛利率业务,对医药流通企业整体利润影响有限,且未来会促使医药流通企业加大高毛利的纯销业务比重。受调拨业务收入增速下降影响,如上海医药和华东医药年前三季度商业板块收入增速同比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行业内大型流通企业呈现出“强者恒强”的趋势
由于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不适应新的政策,绝大部分企业尤其是没有渠道及物流配送的将被淘汰,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迎来扩张窗口期,通过不断兼并收购,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通过规模化效应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增强自身竞争力。
CSO增长迎来爆发
CSO(ContractSalesOrganization)中文简称销售外包组织,是指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承担药品销售推广工作的专门组织。由于两票制和营改增的实施,很多中间代理商将无法生存,但是药品生产企业依旧需要拥有完整的渠道和终端医疗资源的组织帮助制药企业进行药品的推广和销售,之前作为药品流通环节的中间代理商或者医药代表等就可以选择成立正规公司,为上游制药提供销售服务,以收取佣金作为收入。
总体看,“两票制”的实施将会规范医药流通市场,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促进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兼并重组,行业集中度将快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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