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让A股的一些药企有些紧张,针对芬太尼类产品被指走私滥用,已有药企进行澄清说明。
人福医药1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宜昌人福年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但没有任何相关产品出口到美国。
芬太尼是什么?为何如此被美国人重视?芬太尼最早由比利时医生保罗·扬森于年研制出来,年在美国被批准用于医疗用途,当它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通常用作疼痛药物或麻醉剂,服用方式包括口服和贴片。它的典型副作用包括嗜睡、困惑和恶心,更严重的副作用包括上瘾、低血压和呼吸抑制,如果没有医学专业人员迅速解决,呼吸的努力降低可能导致死亡。
作为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芬太尼适用于治疗疼痛和手术镇痛,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80倍。但同时它又是“实验室毒品”的重要成分。随着中美贸易双方重要共识的达成,对于芬太尼的规范或对部分国内药企有影响。
来自新华社的消息显示,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今日表示,中美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中方迄今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程序。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人福医药、国药股份、恩华药业、羚锐制药直接涉及芬太尼类药品。此外,还有恒瑞医药、现代制药、仙琚制药、维力医疗、上海医药、健康元、丽珠集团、复星医药、科伦药业、重药控股等10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数据显示,上述14家上市公司总体市值约达亿,周一麻醉概念板块恐将承压。
中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医院阵痛药前十大销售品种中,芬太尼类药品占比接近60%。
人福医药快速澄清
芬太尼作为一种专业性的化学药剂,今日引发了市场特别多的讨论,特别是被提到在美国的走私滥用,让A股上市公司人福医药快速发公告澄清。
人福医药()发布澄清公告称,子公司宜昌人福年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但没有任何相关产品出口到美国。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制剂及原料药为人福医药主要产品,由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生产、销售。
人福医药表示,公司芬太尼系列产品属于受到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我国《药品管理法》及《麻精药品管理条例》对该类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宜昌人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在国内流通方面,实行“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区域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医疗机构”的购销流程”。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对本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及进出口严格管控。宜昌人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特殊管理药品出口销售管理》及《特殊管理药品发运管理》等管理规程,严控客户资质、运输途径,并且在获得进口国官方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以及其它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报关,进行产品出口及销售。
年度,宜昌人福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万元,主要出口至斯里兰卡、厄瓜多尔、菲律宾、土耳其等国家或地区,采购方均为进口国的国家官方采购机构、当地官方认可的具有管制药品经营资质的公司或当地具有管制药品生产资质的工厂。截至目前,宜昌人福没有任何芬太尼类物质(中间体、原料或制剂)出口到美国。
14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约亿市值承压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人福医药、国药股份、恩华药业、羚锐制药直接涉及芬太尼类药品:
人福医药在公告提到,子公司宜昌人福的芬太尼系列、氢吗啡酮等产品为国家管制类药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行业壁垒。
国药股份持有宜昌人福药业20%股权,曾增资宜昌人福扩产瑞芬太尼、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麻醉药品,意在扩大麻醉药品注射制剂生产和销售规模。
恩华药业于年10月20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药品注册批件》,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是一种用于全麻诱导或全麻中维持镇痛的麻醉药品。
羚锐制药在年半年报中表示,在报告期内,芬太尼事业部利用公司的产品及品牌优势,充分借助各项平台扩大产品销售,设置了专职人员对营销渠道跟踪管理,开拓维护麻醉药品新市场。
此外,还有恒瑞医药、现代制药、仙琚制药、维力医疗、上海医药、健康元、丽珠集团、复星医药、科伦药业、重药控股等10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如恒瑞医药表示,公司是国家指定的20多家麻醉药生产企业之一。
数据显示,上述14家上市公司总体市值约达亿,周一麻醉概念板块恐将承压。
芬太尼为何物?中国一直打击走私滥用
公开信息显示,芬太尼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它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其镇痛效力为吗啡的80倍,但同时,它又是“实验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曾在年年初时指出,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至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合成阿片药物增长迅猛。
因此,自年3月1日起,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外交部发言人曾回应美方指责
就在五天前,11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美方指责“中国没有采取足够措施遏制非法芬太尼类物质流入美国”时表示,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实验室中“设计”出来的。美方一再指责中方是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的重要源头,但从来没有向中方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有效的证据。
耿爽指出,中方一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