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博雅生物制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1、年9月30日,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收购人”)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雅生物”)的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签署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等与收购博雅生物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同日,公司与华润医药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年5月7日,华润医药控股与高特佳集团签署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及《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经协商一致,双方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价格等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
根据上述交易文件,高特佳集团拟向华润医药控股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33.33元/股,总价款为2,,,.74元。同时,高特佳集团于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博雅生物全部剩余股份(不含高特佳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股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华润医药控股行使(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量为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此外,公司拟向华润医药控股发行股票,华润医药控股拟通过全额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取得公司控制权。
交易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