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普法办公示“四个”法治建设示范点
武穴市第二实验小学
大法寺镇八峰村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中南有限公司
拟被评为法治建设示范点
具体通知如下
按照《年法治湖北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文资办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四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四个”法治建设示范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2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和严格审核,拟评选武汉大学等个学校为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道江汉北路社区等个村(社区)为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华科大同医院等个医医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91家企业为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述评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年5月21日17:3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普法办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求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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