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年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8号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年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储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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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1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切实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履行法律职责,继续围绕“从严监管、规范生产、控制风险、杜绝流弊”的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降低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检查范围
全省持有《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三、重点检查内容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以品种、企业风险等级为主线,采取基于系统、基于风险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药品GMP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一)重点检查品种
1.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剂类的品种;
2.中药制剂、生产工艺较难控制的化学药及产量大的品种;
3.被投诉举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品种;
4.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多或严重的品种(见附件1);
5.抽检不合格频次较多的品种(见附件2);
6.国家药品抽验发出质量风险提示的品种(见附件3);
7.在产产品未按省局规定上报处方工艺控制的品种。
(二)重点检查企业
1.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剂类和药品价格成本倒挂的药品生产企业;
2.风险分级被评为高风险等级的药品生产企业;
3.药品GMP认证检查后发《告诫信》及缺陷项目较多的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4)。
(三)重点检查环节
1.物料管理,原辅料来源合法性,产品放行管理;
2.生产管理,药品处方、工艺、控制步骤、技术参数一致性执行情况,产品工艺验证和关键设备再验证情况,无菌工艺执行情况;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法定标准执行情况,变更控制、偏差处理、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4.数据完整性执行情况,检查实验室数据,并对相关纸质和电子记录数据可靠性进行检查;
5.中药饮片物料控制专项整治执行情况,销售票据可追溯性管理情况;
6.特殊药品生产管理、物料平衡、安全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
跟踪飞行检查采用不打招呼、双随机抽查方式,保证检查客观、公正、实效。
(一)品种检查选择一个重点品种,把药品GMP检查的各主要环节具体到这个品种中,从而实现对GMP跟踪检查的深化。检查该品种的注册(或再注册)处方工艺、现行的产品工艺验证、工艺操作规程、批生产检验记录等,上溯其生产用物料的审计、购进、接收、取样、检验、储存、发放、使用和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控制,下溯其成品的检验、贮存、销售与不良反应信息监测收集等,以点带面,扩展到对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二)平行检查以某一个企业为主,对比同品种在不同生产企业使用原料(药材)、生产处方、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方法等方面情况,开展平行检查。对不同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控制进行技术对比研究,查找可能存在原料(药材)、处方工艺、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等方面的质量风险和问题。
(三)延伸检查对集团内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药品委托生产、检查中发现使用的原辅材料、药包材存在不安全因素等情形,开展延伸检查。检查共用前处理、提取车间和受托车间生产的规范性和能力、制剂使用的原辅料合规性、受托方或供应商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以及受托生产的药品处方工艺、质量标准与委托方的一致性。
五、工作安排
(一)省局:
1.负责制订全省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剂类高风险企业组织实施GMP跟踪飞行检查,实行全覆盖;
3.对重点地区、品种和企业组织实施GMP跟踪飞行抽查;
4.落实省委“三查三单”制度,对各市局开展跟踪飞行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加强对检查员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增加或退出检查员;加强对检查员稽查能力和实战检查能力的培训;与检查员继续教育相结合,承担部分跟踪飞行检查工作。
(三)市局:
1.结合本地实际和本方案,制订本辖区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2.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跟踪飞行检查,实行企业全覆盖,其中亳州市(市本级)饮片生产企业GMP跟踪飞行检查达30%以上,重点跟踪以往收回药品GMP证书的企业;合肥市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飞行检查达40%以上;
3.对省局GMP跟踪飞行检查中发现企业缺陷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复查;
4.落实省委“三查三单”制度,对省局检查中下达给市局的整改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整改。
六、相关要求
(一)对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后实施跟踪飞行检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市局要充分重视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根据省局跟踪飞行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省局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二)各市局要结合企业日常监管、风险分级和诚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跟踪飞行检查方案,明确必须检查项目,突出重点开展检查,跟踪飞行检查情况纳入企业风险分级考核。各市局跟踪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于2月15日前报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局报送辖区内的GMP跟踪飞行检查总结报告。
(三)跟踪飞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员责任制。检查组要严格执行药品GMP标准,突出检查重点,如实填写现场检查报告,对不符合药品GMP标准的,要态度明确,不得含糊或隐瞒。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缺陷需要整改的责令企业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责令企业立即改正或停产限期改正,同时立即上报组织检查的单位。
(四)检查中要运用检验、稽查手段,凡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照严重缺陷处理,同时在检查报告中具体说明,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五)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隐患,应及时告知市局及企业,要求企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组织检查的单位根据《药品GMP跟踪飞行现场检查报告》(见附件5)等材料作出处理决定。对有严重缺陷或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或建议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对违法或严重违规的应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七)跟踪飞行检查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八)药用辅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检查可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实施。
附件1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多或严重的品种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甘露醇注射液
注射用赖氨匹林
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活血止痛膏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附件2抽检不合格频次较多的品种
附件3 国家药品抽验发出质量风险提示的品种
附件4 发《告诫信》及缺陷项目较多的企业名单
1、宣城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2、安徽海神寿春药业有限公司
3、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5、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6、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7、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8、马鞍山天福康药业有限公司
9、蚌埠火鹤制药有限公司
10、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安徽万森制药有限公司
12、黄山中皇制药有限公司
13、悦康药业集团安徽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14、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16、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17、芜湖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精诚徽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9、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20、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21、黄山盛基药业有限公司
22、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23、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24、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
25、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6、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
27、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28、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9、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30、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32、安徽先求药业有限公司
33、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合肥迪尔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5、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36、合肥今越制药有限公司
37、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
38、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39、香港九华华源集团滁州药业有限公司
40、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41、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
42、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43、上海赛睿宿州药业有限公司
44、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45、安徽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46、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旌德制药有限公司
47、安徽东方灵芝宝药业有限公司
48、安徽延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49、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50、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1、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52、沈阳红药安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53、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
附件5药品GMP跟踪飞行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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