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佳讯如何与家人共享区直医保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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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院仁爱分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家楼)

                                    

近期,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先后印发通知,扩大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家庭成员间共享,还可以购买国药准字号的保健品。

                                              

南宁市医保从10月10日起,中区直医保从12月8日起,参保职工(以下称“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以下称“使用人”)等,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简单理解就是:你的老公或老婆、儿子和女儿、爸爸妈妈、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都可以使用你社保卡里的钱哟。

此外,区直医保、南宁市医保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还可支付参保人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健字的保健食品。

接下来

就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区直医保、南宁市医保

个人账户共享使用问题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区直医保个账共济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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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医保个账共济如何绑定和变更使用人?

1.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办理。进入广西人社服务,点击“更多-电子社保卡-添加社保卡-身份验证(输入支付密码)-验证社保卡(输入社保卡号)”绑定社保卡成功后,点击“业务办理”“医保个账共济授权”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2.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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